发表时间:2024-12-05 15:22:21 │ 点击数: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一)赤峰市松山区蓝景风干牛肉店销售的,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宇澜山野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野生干金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心连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盛分公司销售的,宝鸡市高新区可意炒货厂生产的红枣味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伊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鄂尔多斯市高原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杏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赤峰市元宝山区美特好生鲜超市销售的,通辽市现春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仁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