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7-29 04:47:31 │ 点击数:
日前,江川区白龙食品包装材料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即日起,召回2024年3月10日制造的纸碟,规格“直径140mm,5个/套”,涉及数量为20000套。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纸碟,残留物指标(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不符合GB 4806.8-2022标准的要求,可能会被人体吸收,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江川区白龙食品包装材料厂将对召回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以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敬请持有该款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与该公司联系处理。
消费者可拨打江川区白龙食品包装材料厂客户服务热线(,)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了解更多信息,或拨打云南省缺陷产品召回技术管理中心电话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立即联系经销商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并将该批次产品召回,按照购买价格退款或者换货。
1.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库存产品作下架退货处理;2.通知销售商在门店发布召回公告,提示消费者停止使用该款产品,我公司提供免费办理退货服务;3.对召回的产品按可回收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